2020年,市教育局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机制体制
建立了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无纸化学法平台的学习,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为在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理清权力和责任边界
坚持“该管的管、该放的放”的思路,结合教育管办评分离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市教育局权力和服务事项,明确责任和义务。对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及行业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平台认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其中:根据权责清单,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不断规范办事程序和公务人员日常工作行为,杜绝不作为,避免乱作为。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订的规定,要求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必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必须经过征求意见、审查、局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方可印发实施,并及时加以清理,健全“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法治惠民政策实施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作为教育系统法治惠民的重点实事,坚持原则,杜绝违规,保障学生平等入学的权利。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办学行为、考试招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注重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市信用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教育系统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大数据局相关平台的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制定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没有诚信承诺书、有不良诚信记录、信用信息不符合要求”作为风险点进行防控。在中考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承诺书,监考教师签订认真履责承诺书,阅卷教师签订规范诚信保密承诺书,班主任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将在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活动和工作中,破坏公正,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作为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事项;将签订《诚信承诺书》作为学生高考报名的前置条件,实现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全覆盖。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违法“校园贷”治理等工作,建立了教职工信用档案制度,要求在2020年秋季学期,为全市教育系统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将信用记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各级各类学校正在对单位教职工全面开展信息查询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1.完成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课堂工作。紧贴时代发展,以法治精神育人。坚持将法治教育与课程教育相结合,做到“教材、师资、课程、课时”四落实,利用综治宣传月、安全教育月、心理健康教育月、防灾减灾日和11·9消防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系列宣传活动。选派的三名选手在湖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中分别获得小学组第二名、初中组第四名、高中组第四名。
2.在“黄石教育网”开设“德育法治课程库”栏目,将近年来与市委法治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作的一批涵盖犯罪预防、扫黑除恶、自我保护、心理健康等主题的高质量德育法治教育录播课程上传至课程库中,目前已有录播课程30节,提供网络资源平台2个,实践基地7个,打造了黄石法治教育特色。
3.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2020年12月4日,全市中小学校集中收看并同步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全市共有3万余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学生通过学校的多媒体报告厅、班班通教室收看网络直播,开展宪法晨读。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与市委法治办、市综治办、市普法办等3部门联合开展了“黄石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考核评估工作,将评选为“黄石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作为必备条件,纳入市级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星级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年度量质化考核等创建考核评估体系。达标单位一年一创建,两年一复核。目前,我市共创建市级“法治学校”达标单位59家,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6家,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8家。
2.借助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制定了《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方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已有93名领导干部和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近千所中小学校聘请法律顾问131人次,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582人次,实现了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3.运用专业平台,开展专业教育。制定《市教育局关于推广运用专业平台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平安法治教育的通知》(黄教政法〔2019〕10号),将部分网络资源和法治教育项目(城区项目)提供给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切实提高平安法治教育的专业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建设工作不平衡。少数学校仅仅将法治建设作为迎检的项目,没有认识到法治建设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形式单一,局限于学生的法治教育,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不够,“请进来、走出去”不够,存在“自己玩、玩自己”问题,没有借“依法治国”的东风,运用政法、司法资源开展法治教育的思维。
2.教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是法制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教育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法规部门,普遍存在执法手段单一,主动执法意识不高的现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完善。二是对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执法困难。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涉及教育、人社、工商等多家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无力或疏于开展教育执法与监督工作,致使教育监管缺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少教育违法案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秩序。
三、下阶段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的行为和程序,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2.推进柔性管理。积极采取指导、公告、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强调管理手段多样性、机制灵活性、评价多元性,以期达到既不损害教育主体利益,又能达到执法目的的效果。
3.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宪法》为中心,以行政法律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借助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升。
4.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5.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坚持重大决策咨询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定期清理,保障决策的科学、民主、稳定。
6.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7.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强化日常法治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主题日、主题月活等活动,将法治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融合。
8.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组织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走出去”的方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促进交流、提升水平。与检察、司法、公安、应急等部门合作开展校园平安法治教育,共同开发推出一批录播课,充实“德育法治课程库”栏目,不断提升学校法治教育水平。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