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2023年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汇总预算情况
三、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2023年部门预算车辆情况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黄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根据市编委黄编〔2015〕2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考试院(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教育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普招、综考办。本单位现有职工16人,领导1正1副,中层干部4人,退休人员6人。
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执行。(2)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及相关录取工作。(3)负责全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4)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毕业证办理工作。(5)负责全市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6)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及全省英语口语考试等教育类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组织工作。(7)负责全市初中升高中统一考试组织、阅卷、录取以及中专录取审批工作。(8)负责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和等级考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2023年汇总预算情况
本单位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无下设单位,汇总预算即为本单位预算。2023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2023年收入预算1198.1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498.14万元;
2.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7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0元。
(二)2023年支出预算1198.14万元,其中:
1.人员类项目支出439.25万元;
2.运转类项目支出732.89万元;
3.特定类项目支出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三、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预算 823.75万元, 2023年收支预算1198.14万元,比上年增加374.39万元,主要原因:1.2022年预算在职在编人数为13人,2023年为16人;2.增加专户资金考试考务费项目。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单位: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总额为32.89万元,具体项目为: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8万元,工会经费6.16万元,福利费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万元。
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类采购。经费来源为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六、2023年部门预算车辆情况
我院原有公务用车已核销,财政已批复下账。2023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预算为各类大型考试公务接待等,与2022年相比,减少8000元。
2.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23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费用。2022年预算安排车辆费用0万元。本年预算无车辆购置费。
八、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情况
我院2023年项目预算共计26万元,2023年中考考务费项目预算26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院资产总计53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15万元,占资产总额0.21%;固定资产净值94.24万元,占资产总额17.46%;无形资产净值444.5万元,占资产总额82.33%。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顶级)
205教育(类)01教育管理事务(款)01行政事务(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黄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0张表)(见附件)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