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教育局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机制体制
建立了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无纸化学法平台的学习,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为在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
1.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资料准备、责任科室、联系电话等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完善了首问首办负责制,对首问、首办人员的义务、办理程序、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2.行政审批应驻尽驻。将涉及教育的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校车使用许可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民之家综合窗口办理,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目标。
3.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及时完善、调整30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中职毕业证书证明、普通话测试等服务事项,要件齐备,即时办理。将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等服务事项中的5项需申请者提供的证明事项调整为书面承诺或部门核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在教师资格报名结束后,组织专人主动到在黄高校收集报名学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考试结束后统一对在黄高校学生发放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使在黄高校学生“足不出户”就能拿到证件。
(三)坚持依法治教
1.加大学位供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普通高中攻坚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续建、新开工、谋划的重点项目共有139个,总投资196亿元,可新增学位4.7万个,有效缓解入学难、大班额问题。
2.强化入学保障。持续推进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善学区划分形式与管理机制,强化对随迁子女、残障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保障,今年9月,全市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近入学25718人,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1945人。修订了《黄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统筹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3.切实减轻中小学负担。制定《市教育局2021年督导检查、考核、调研、创建工作计划》,将2021年的督导检查类、考核类、调研类、创建类等4大类19项需要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部分中小学迎检的项目,以清单的形式列举出来,明确工作内容、迎检对象、迎检时间、牵头负责人、承办科室(部门),让迎检单位一目了然,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不必要的干扰,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4.深化“互联网+阳光招生”。于2021年6月15日正式上线“黄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管理平台”,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注册登记、资料审核、招生录取等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和优化。家长通过微信小程序网上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录入、查看录取进程和录取信息等;学校通过平台管理端完成线上审核、数据比对、线上录取、通知公告等;市、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平台发布招生政策、公示公开相关信息、监测招生进度、监管招生行为。招生期间,平台日均访问量1.7万人次,落实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一次办好”等工作要求,减轻了家长负担,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更便民”。同时,印发《黄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面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方案从2020年9月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执行,2023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设规范有序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校
1.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教职工信用档案制度,要求教育系统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教育机构)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保安、门卫、宿管员、驾驶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要求对个人信用信息、犯罪信息、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询,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职工信用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或者有涉罪记录、严重失信行为的教职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职工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信用档案,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作为审慎性参考。在中考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承诺书,监考教师签订认真履责承诺书,阅卷教师签订规范诚信保密承诺书,班主任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将签订《诚信承诺书》作为学生高考报名的前置条件,实现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全覆盖。
2.借助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制定了《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方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已有93名领导干部和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近千所中小学校聘请法律顾问131人次,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582人次,实现了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黄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从违反政治原则、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学生权益、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有偿补课、教育教学失职等6大方面入手,明确22项具体负面内容,全面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通过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畅通师德师风问题投诉举报平台,构建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与教师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分配等紧密挂钩,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分类治理措施,重点整治违规聘用在职教师或通过在职教师招揽生源的校外培训机构。
(五)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1.完成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课堂工作。紧贴时代发展,以法治精神育人。坚持将法治教育与课程教育相结合,做到“教材、师资、课程、课时”四落实,利用综治宣传月、安全教育月、心理健康教育月、防灾减灾日和11·9消防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系列宣传活动,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今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举办专题讲座280余场次,7500余名教职工参加党组织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200余所学校实时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征集“学宪法讲宪法”中小学生主题征文300余篇,113201名中小学生参与“宪法小卫士”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培养了法治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
2.在“黄石教育网”开设“德育法治课程库”栏目,将近年来与市委法治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作的一批涵盖犯罪预防、扫黑除恶、自我保护、心理健康等主题的高质量德育法治教育录播课程上传至课程库中,目前已有录播课程32节,提供网络资源平台2个,实践基地7个,打造了黄石法治教育特色。
二、下阶段工作
1.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做好国务院、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开云(中国)调整教育行政部门权责事项目录,完善全市教育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立审批工作,明确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明晰职责分工。
2.进一步优化法治化管理环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市级政务服务系统。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3.不断提升师生的法治意识。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做好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落实党组织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无纸化学法用法,形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落实法治教育课程,积极开展消防、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宣传标语、展板等形式,长期进行法治宣传,强化遵法守法的规则意识;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结合实际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创设校园文化学法用法氛围。
4.打造教育法治特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严格落实教职工信用档案制度,将其结果作为申报各类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的前置条件。推进中、高考《诚信承诺书》制度,做到报考学生全覆盖。指导学校开展诚信文化品牌创建。与检察、司法、公安、应急管理等等部门合作,制作一批涵盖犯罪预防、扫黑除恶、自我保护等主题的法治教育录播课程,充实到“黄石教育网”德育法治课程库栏目,强化课程库的运用。
2021年12月15日